为确保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整改,取得了明显效果,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截止2013年8月底,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调查)查出的104个问题,已整改落实94个,审计整改落实率达90%;通过审计督促,有关部门已上缴财政4153.57万元,归还和补拨资金8526.98万元,追缴税费1008.55万元。
一是建立动态工作台账制度。局机关整改监督科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台账,由审计组跟踪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并定期汇报整改情况;对被审计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因客观因素而未整改的问题,由被审计单位书面说明原因,作出限期整改的承诺。
二是完善审计整改督查回访制度。各审计组负责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办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进行督促和跟踪检查,并积极帮助和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是形成审计整改联动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定期汇总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对重点问题和未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并以审计整改专题通报、审计结果公告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形成由政府牵头,审计机关主抓,人大督查,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联动督查机制,形成审计整改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