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号(总第38号)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7年7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6年对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指导市区房地产行业和物业管理、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住宅小区建设、房屋安全鉴定,统一市区房地产权和产籍管理、房地产权属确认、登记、核发《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他项权证》,参与城市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安居工程和解决市区居民住房困难等。
审计结果表明,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15年度,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能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账账、账证相符;能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规范开支审批,财务开支手续基本完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予以纠正,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及时对往来款进行清理结算。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加强预算编制和往来款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已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整改,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往来款长期挂账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