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号(总第39号)
汕尾市实验初级中学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7年7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6年对汕尾市实验初级中学(以下简称市实验初级中学)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实验初级中学是汕尾市教育局属下的市直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实验初级中学财务资料所形成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15年基本能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有关单据的审批、报销手续基本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教职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得到了贯彻实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占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二)自行采购应当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三)应缴未缴财政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责令市实验初级中学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实验初级中学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已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整改,违规占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违规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项目、应缴未缴收入等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