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3号(总第49号)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7年7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6年对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的布局、以及全市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正处级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改局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有关单据的审批、报销手续基本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开支手续基本完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二)往来款和固定资产没有进行明细核算。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严格执行票据管理规定,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清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已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整改,并都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