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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5-01-19 10:26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审计局 【字体:   打印

——2014年10月22日在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汕尾市审计局局长  李林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汕尾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3年,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积极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力维护经济安全,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和廉洁政府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经人大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年度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是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81452万元,比上年增收70533万元,增长17.16%;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052387万元,比上年增支173877万元,增长19.79%。

        二是财政的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不断推动全市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2013年全市共投入农林水事务133276万元,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投入住房保障建设22379万元,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投入公共医疗卫生110090万元,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全市教育投入277865万元,改善了我市农村及城镇义务教育条件。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结果来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2013年市本级(不包括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和华侨管理区,下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1289万元,比2012年增收15617万元,增长16.32%,加上上级补助、下级上解、债券转贷、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487232万元。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6744万元,加上上解上级、债券还本、国债转贷资金结余、调出资金、补助下级等支出总计263025万元。年终结余224207万元。

        2013年,市财政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 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制定国有资本经营的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和利润上缴比例。

        (二)财政专户非税收入17383.52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非税收入征管存在收支挂钩现象。

        (四)暂存款没有做到只减不增。

        (五)未按规定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

        (七)未按规定清理财政专户。

        (八)以前年度结转结余专项资金长期滞留、未及时拨付。

        (九)国库与专户资金多次调拨。

        (十)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预决算草案等报告未经人大审批,存在挤占上级专项资金的现象。

        二、地税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全市地税部门积极组织税费收入,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对辖区内房地产建安行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历年欠税情况等进行了清理。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贯彻执行农贸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市城区有5个农贸市场未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

        (二) 地税部门违规减免陆丰市内湖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共397.27万元。

        (三)未按规定征收4家企业税款 4684.46万元。

        (四)17家企业少申报、延缓申报缴纳税费327.53万元。

        (五)地税部门未明确核定契税缴税期限。

        (六)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代收缴契税4396.47万元。

        (七)地税部门尚未建立涉税信息平台,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运行不畅,建筑业税源管理不完善,税务户籍管理存在漏洞,房产税涉税信息利用率不高。

        三、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审计局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积极探索社保基金数字化审计模式,对201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社保基金管理方面,逐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社保基金能按不同险种分别进行核算,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审计发现社保基金存在:其他医疗基金挤占职工基本医疗基金累计133万元;未按15%的标准提取工伤保险基金储备金190.30万元;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不准确、社保编号管理不规范,重复领取待遇、财政多付重复参保补助资金等问题。

        四、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原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外经贸局、市委党校、市广播电视台等10个市直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有:个别预算执行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5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资产处置不规范,2 个单位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等问题。

        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全市审计机关对201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棚户区改造资金发放进度缓慢。华侨管理区棚户区改造有236户354万元,未及时拨付到位。

        二是未完成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市本级完成开工任务858套(户),完成率为97.50%;完成基本建成任务401户,完成率85.32%。

       六、全市成品油价格补贴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对2011至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城区财政局挤占渔业油补专项资金;部分县(区)2011年度渔业油补资金结余未兑付;多发放油补资金12.81万元;红海湾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将2艘不符合渔业油补规定的渔船列入2013年度油价补助名单;陆丰市海洋与渔业局未对照渔业数据库审核发放油补资金2.16万元;陆丰市出租车公司油补申报数据不实,涉嫌多领取城乡客运油补资金;渔业油补资金未及时下达到位、渔业油补资金发放进度缓慢、出海作业签证手续不完备、存在船牌分离现象。

        七、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对2011年至2013年6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省行动计划》不到位。

        (二)饮用水源环境整治项目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未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应急资金;各县区饮水安全工程少配套1413万元,闲置中央、省补助资金2599.59万元;陆丰市部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海丰县部分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陆丰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合格率总体偏低,卫生学评估存在微生物学指标超标;陆河县、陆丰市部分乡镇饮水不安全问题未解决。

        (三)部分县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存在实际垃圾处理能力无法满足现有需求,竣工项目管护差及损坏大。

        (四)各县区污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现有需求,乡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五)陆河县未按规定收取采矿企业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各县区未建立规模化养殖场基本信息数据库,重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效果不明显;陆丰市畜禽养殖沼气改造补助资金结余202万元未使用。

        八、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募集使用管理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对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截至2013年8月底,全市累计认捐39940.98万元,实际累计到账20340.07万元,拨出18856.96万元,结存1483.1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捐赠款物的募集、使用和管理总体规范,资金主要投向公益项目,取得较好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认捐者捐赠款物未按协议到位,城区捐赠款物仍有107.52万元未拨付使用。

        九、体育彩票公益金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对2012至2013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部分县区财政结余体育彩票公益金284.22万元未及时拨付;没有编制体育彩票公益金年度收支计划;3个单位占用体育彩票公益金120.13万元;2 个单位购置体育器材没有执行政府采购;海丰县体育彩票公益金19.35万元未及时缴交国库;陆河县3个投入使用的全民健身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

        十、市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53个市直一级预算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会议费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53个预算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均比上年有所下降,减幅13.9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预算单位的接待费、会议费存在交叉调剂现象;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完整。

        十一、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对海丰县东关联安围加固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对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工程和汕尾理工职业学校5个附属配套工程进行结算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67.25万元,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监理、工程管理、政府采购以及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十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3年,全市审计机关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3个,查出违规金额220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310万元;应缴财政资金195.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33条,被采纳审计建议120条。通过审计,从源头上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内部管理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对本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监督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十三、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配置财政支出责任,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科学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推行预算公开,增强财政透明度,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范围,切实将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政府采购等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新增支出,建立覆盖公共财政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体系,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二)完善税费征管机制,加大税收征收力度。地税部门应加强税收管理基础工作,完善税费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杜绝虚增空转、吃“过头税”以及违规减免税等现象的发生;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和欠税稽查工作力度,对重点行业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避免税源流失,确保税费及时、足额收缴入库,努力保障我市财税的稳定增长。

        (三)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财政部门应推进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清理、压缩、整合、规范专项支付项目,加强对教育、涉农、民生以及重点项目等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结余结转额较大、支出偏离方向等问题;杜绝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现象发生;建立健全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问责机制,优化专项资金结构,确保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部门预算单位应增强预算的约束力,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应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合理编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有效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落实预算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遵守财经法规、财经纪律的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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