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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广播电视大学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0年8月)
2011-08-06 14:22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审计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09年3~4月对汕尾市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市电大)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电大是经市编委批准设立的正处级教育事业单位,归口市教育局管理。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培训部4个职能机构,同时加挂汕尾理工职业学校牌子。
        审计结果表明,市电大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做到账账、账证相符,有关单据的报销手续基本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能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电大2008年购买课桌椅一批,没有办理政府集中采购手续。
        (二)市电大2008年度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支付有关费用17笔。
        (三)市电大2008年新添置网络设备直接在费用摊销,没有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购买课桌椅未实行集中采购的问题,责令市电大改正,今后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对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责令市电大改正,今后不得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责令市电大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将网络设备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电大应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严格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如实反映收支情况,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固定资产核算,完善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进和完善财务制度,建立明确合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费用控制和现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电大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及时执行了审计决定书,并向市审计局提交了专门的审计整改报告。市电大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采取一系列具体明确的整改措施,逐条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了账务处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有力地推动了电大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审计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其整改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修订了《汕尾电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有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规范会计核算。组织财务人员强化财会制度和财会知识培训、学习,纠正了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不规范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了会计工作质量。
        三是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成立了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和内审工作小组,对学校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强化资产管理。规定凡购置大宗物品必须报市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其他政府采购目录外物品的购买也必须做计划并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集中采购,凡符合列进固定资产条件的,均列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五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制定了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纠正了超范围使用现金以及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顶抵库存现金的行为;建立了明确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费用支出的审批手续,加强了对接待费开支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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