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在汕尾市城区设立公证办证点的批复
粤司函〔2026〕556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在汕尾市城区设立公证办证点的批复
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你处《关于在汕尾市城区设立公证办证点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在汕尾市城区设立全流程公证办证点,地址为:汕尾市城区腾飞路114号汕尾市司法局一楼,由南方公证处对该办证点实施统一管理。省厅将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处设立办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司办通〔2005〕25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服务窗口管理的通知》(粤司办〔2021〕11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范公证执业行为。
此复。
省司法厅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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