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汕尾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就汕尾市司法局在201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汕尾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府办政务公开科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主动积极公开信息情况。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局按照有关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等项目进行公开。2018年,在我局行政许可事项36项中共办理行政许可23件,100%按时办结。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8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93条,办事指南类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5条。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数量76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充分借助政府网站、本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热线电话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政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接受公众咨询3441多人次,主要是电话咨询,网上咨询0次,电子信箱咨询0次,信件咨询0次,我局采取统一受理、任务分解、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咨询100%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上级有关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送来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也未收到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在宣传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深度、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程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公开、公正、透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汕尾市司法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