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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 2018-02-2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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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从建设廉洁、务实、规范、高效机关出发,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办公室具体落实,监察室督促检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并确定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实施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整体推进、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紧密结合,严格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四风”行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并纳入我局工作年度目标的考评范围。

(二)精心组织部署,扎实推进开展

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修定了《汕尾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同时本着便民原则,采取多种形式,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7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效能,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和范围。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觉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社会、群众的监督,在不断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渠道的同时,还将通过政务网站开设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受理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

二、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局利用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机会,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局现行制度进行梳理,重新编制我局工作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修订工作制度12类。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和加强我局作风建设,我局在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开通办事窗口,指派专人负责办理有关审批业务。同时,为消除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我局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承诺》,印发办事指南,适时指导群众办理各类业务。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定期公开我局经费开支情况,做到专项转移支付具体明了,“三公”经费开支公开明细。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今年10月,我局结合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本局国有资产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在本局公示栏上公示。

(四)做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信息的公开公示:一是加强对新招录公务员的信息公示。二是加强对本局公务员竞争上岗情况公示。三是加强对公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取得律师资格公示。四是加强对本局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公积金等情况公示。

    三、全年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公示公告等)10条,工作动态类等信息67条。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电子屏、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纸制文本备置于局法规科。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截至201710月底,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3、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实行免费公开政务信息。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本局政务公开分工不明确、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素质不高,一些台账及其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三是个别科室不重视,信息公开尚有不及时现象。

五、2018年工作计划

在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制度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信息化发展和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工作质量。

()进一步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效能,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和范围。

()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社会、群众的监督,在不断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渠道的同时,还将通过政务网站开设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受理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

 

 

 

 

 

汕尾市司法局  

201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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