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汕尾市司法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现就做好2016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市关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汕尾市司法局网站、汕尾市普法网等作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严把信息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同时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文件规定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好政府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本单位至2016年12月31日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34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为推动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政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力度,有效推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局依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公开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涉及包括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市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2016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尾市司法局网站平台及时公布各类信息13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积极利用现有的网站资源,开设政府政务公开项目;针对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中公众关注的问题编辑便民信息;在规范工作方面,2016年财务预算、领导成员分工、单位主要职能、内设机构等事项在网上公开。
(四)政府政务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申请。
2、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未涉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申请处理。
3、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网上咨询的情况。
(五)政府政务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我局2016年产生该项费用0元。
减免情况:我局2016年产生该项费用0元。
(六)因政府政务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全年没有涉及政府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切实加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但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政府政务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政务公开的期待还有差距,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政务公开的推进力度,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政务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咨询、政务微博等互动栏目,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继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不断提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汕尾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