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由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及汕尾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报告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汕尾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一个统筹、五大职能”工作布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主线,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助力建设法治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数字政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和办事公开信息。全年在局官网发布信息84条,发布政策解读2篇,在新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内容12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加强学习《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合法规范、准确严谨,在规定时间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根据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专栏,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申请途径、接收申请渠道等指引信息。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专班人员,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更新完善《汕尾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对留言处置严格落实“经办人、复核人、审核人”三审制度,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严格按照《2023年汕尾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细致做好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做好各项保障措施。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结合本单位职能,梳理工作流程,形成信息更新机制,及时发布信息,进一步完善汕尾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汕尾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平台整改,加强内容建设,结合官方微信等便捷的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重点项目建设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畅通互动渠道,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凝民心,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处理反馈工作,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聚焦群众需求,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围绕利企便民,聚合办事入口,优化用户体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加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专班成员,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通过网站、留言反馈、电子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落实专人参加市府办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进步的空间: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宽;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仍需增加,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多平台、多渠道进行更广度、更深度的主动公开;二是继续加强局内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三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四是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学习先进地市的政务公开经验做法,优先学习借鉴涉及面广、管长远的先进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学以致用,将好的做法应用到本单位本领域工作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