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居住出租屋“旅业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居住出租屋“旅业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汕尾市居住出租屋“旅业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汕尾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反馈。
联系电话:3236199 邮政编码:516600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市司法局412室
电子邮箱:swflgw@126.com
附件: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旅业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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