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调整由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乡镇街道实施的公告(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调整由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乡镇街道实施的公告(代拟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汕尾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人:余宏秋
电 话:0660-3362984
邮 箱:swzfjd@126.com
地 址:汕尾市腾飞路市司法局办公楼
邮 编:516600
附件1.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调整由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镇街实施的公告(代拟稿).doc
附件1-1.调整由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乡镇街道实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镇街名单.xlsx
附件1-2:调整由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乡镇街道实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清单.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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