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汕尾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认真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目标,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持续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健全跟踪落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落地见效。2025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38次,落实政治要件100件,编制学习材料汇编38期。
(二)抓实走深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委(党组)常态化开展学法活动,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研究阐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核心课程,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安排,并组织学员赴法院旁听庭审,开展“以案释法”教学;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平安基础提升行动”专题示范培训班,有效提升法治培训的系统性和实践性。
(三)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方案,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组织相关单位现场述法,听取部分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实现以“述法”促“履职”。强化跨区域协作,赴河源交流法治建设经验,与深圳市建立法治结对提升机制,推动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足良法善治,全力护航汕尾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推进高效立法。紧扣“百千万工程”、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海洋强市等关键部署,全程参与立法攻坚,推动《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3部法规顺利落地。出台《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破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难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二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查纠涉企执法问题130个。有序推进“亮码入企”试点工作,组织市市场监督局等8个重点执法单位先行开展“亮码入企”工作,实施“亮码入企”2592次,有效避免“频繁扰企”。目前,“亮码入企”功能已在全市“粤执法”平台全面部署并推行,配套开展实操培训,推动行政检查制度更加规范透明。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方式制定联合检查140场次,“粤执法”平台涉企检查次数、行政处罚案件数分别下降了25.78%和13.69%。
三是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拓宽监督参与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20家,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50名。联合市检察院成立汕尾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建立“7+N”联席会议机制,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全链条监督体系。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企投诉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依托“粤执法”平台,积极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强化“云”监管能力,累计发起“云巡查”通知138次,完成“云巡查”115次,做到“无事不扰”与“精准监管”有机结合。
(二)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制度引领,修订《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64件,报备20件,备案审查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7件,有效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废止54件、宣布失效42件,确保了文件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助力政府依法决策,全年审查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各类文件事项共286件,提出意见或建议520条,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持续优化。
二是聚力推进行政执法质效提升。在全市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行动,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实地督导、整改落实”四阶段实施攻坚。自行动开展以来,牵头组织市县两级部门开展案卷评查自查2108宗,整改问题506个;市级部门评查县区案卷436宗,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387个。县级部门评查镇街案件115宗,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115个。开展培训215场次,覆盖9118人次,市县两级牵头放权部门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939次。目前,全市镇街执法人员共729人,49个镇街中有47个镇街已至少配备正副队长各1名,“粤执法”平台上线办案人数新增157人,专项行动月均办案量达735宗,较专项行动前增长37.74%。
三是大力畅通行政争议解决渠道。推行“诉访分离、复议优先”,全年新收复议申请1053件,同比增长了53%,复议首选率达81.75%;复议后再起诉率约10%,九成行政争议在复议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加大复议调解力度,依法引导、组织当事人优先通过调解协商解决,调解率为16.22%,加强与行政诉讼、信访处理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协同配合,联合市中院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将矛盾化解贯穿于复议、诉讼全过程,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充分发挥监督制约效能,纠错率达30.73%,同时,加大个案纠错力度,全年发出提示函、意见书等12份,有效推动“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县两级共办理经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共79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三)突出法治为民,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着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效能。全市共开通普法类微信公众号5个、普法网站5个,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2个,培养3741名“法律明白人”。2025年以来,共举办法治主题活动20余场,发放折页、册子、读本等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8万余份,我市3个普法项目获2024-2025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7个微视频作品在第七届广东省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中获奖。
二是着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加强法援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募、律所推荐等程序,新吸纳31名社会律师入驻市法律援助律师库。2025年,我市案件质量评估优良率位居全省第五,全年办理法援案件3265件,服务群众9421人次,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受理率达100%,实现应援尽援。持续推动群众诉求“一站式”解决服务,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891个,全年共接待群众咨询112116人次,办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91248次,实现近5年三大平台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度达100%。驻广东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2073次,律师值班率、群众需求响应率持续居全省前三。
三是着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年调解矛盾纠纷4238件,成功率达98.73%;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1578次,预防纠纷579件。扎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强化以案促改,先后组织召开全市专项工作会议和党组会,并带队前往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有效提升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2025年,全市153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863个村(社区)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超1.3万宗。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综治中心职责清单指引》,明确入驻职责,打造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于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共提供公共法律服务3451件。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教育的精准性与常态化有待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均衡,部分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的技巧和深度不足,如何更自然、有效地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法治教育需要不断探索。同时,部分普法活动形式相对较为单一,针对特定群体、特定行业的个性化、差异化普法有待深化,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未能有效转化为基层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行为习惯。
(二)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数字化有待拓展。一是执法数字化转型需进一步深化。目前“粤执法”平台线上执法办案比例虽有所上升,但部分执法单位仍习惯线下执法办案,不利于实现执法的全过程留痕和线上监管。比如,全市镇街执法队员729人,仍有268人未上线平台办案。二是案件办理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从案卷评查结果来看,部分单位对执法事项与法律法规运用、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掌握不够熟练,导致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案卷制作不规范、案卷证据不完整、文书表述不够严谨等情况。
(三)基层法治建设的机制与保障有待完善。一是基层法治建设机构统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个别县(市、区)、镇法治工作部门存在法治工作沟通对接不畅、工作落实滞后等问题。二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不足。目前全市仅有社会执业律师186名、司法鉴定执业人员33名、执业公证员12名,尽管通过推行“公积金 + 公证”服务窗口、“适老化”服务等创新举措优化了服务模式,但专业人才的短缺直接限制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与响应效率,难以充分满足企业与群众在鉴定、公证、涉外等多领域的服务需求。
(四)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效能有待提升。一是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县(市、区)对村(居)法律服务顾问工作重视不够,日常监督与考核体系不完善,导致服务不规范、群众知晓度低,法律顾问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二是仲裁服务本地化应用成效不足。2025年仲裁案件总量虽实现大幅增长,但本地案件占比偏低,反映出仲裁服务在分流我市诉讼压力、发挥高效便捷解纷功能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显现,仲裁服务属地市场的认知度、信任度和利用率不足。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2026年,汕尾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法治汕尾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汕尾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学思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见实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我市有关工作方案要求,优化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学深悟透、学思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并始终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充分发挥依法治市牵头抓总作用,全面扎实推进法治汕尾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汕尾建设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促进政府职能高效优质履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规审、行政复议职能,为政府提供专业化、全方位、优质化法律顾问服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三统一”等制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助力提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三)深化法治护航改革实践,着力打造规范可预期法治环境。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立足改革所需,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化立法实践,以“小切口”立法推动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动态管理机制,扩大民意征集覆盖面。深化专家咨询和论证评估,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强化部门协同,压实起草责任,确保年度立法计划高效落实。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系统构建“1+3+N”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深化“粤执法”平台应用,推动行政执法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拓展案卷评查范围与深度,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选树涉企行政执法和“亮码入企”工作典型案例,为执法提质增效“立标杆”。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健全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严查涉企“四乱”问题,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五)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效能。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模式,健全清单管理、“律师-村委”双向互评和“以奖代补”机制,切实提升考核实效。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整合多方力量,深化“司法所+综治中心”模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科学谋划“九五”普法,创新“入户联心+送法下乡”特色普法模式,结合重要节点开展精准法律服务。大力推广远程线上服务,健全人才供需对接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
汕尾市司法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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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8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