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4日下午,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在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主任石磊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许昌林主持会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赖建利,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委员吴光群、马丹娜、周豪、刘泽波、蔡木权、卓学龙、李作平出席会议,会议还扩大至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律师协会和司法鉴定协会会长,仲裁院人员和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人员等45人出席会议。
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8月18日在汕尾召开的全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乡村振兴现场会的精神;会议围绕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谋发展、谱新篇”的主题,总结过去汕尾仲裁工作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汕尾仲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和落实。会议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了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审议决定聘任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人员和汕尾深汕国际仲裁院运作等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主任石磊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第二届仲裁委员会在提高仲裁公信力、规范健全管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新一届仲裁委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仲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加快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仲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仲裁在调解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二是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仲裁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仲裁机构与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商务的联系交流,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岗位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三是守正创新,求真务实,奋力开创汕尾仲裁工作的崭新局面。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仲裁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度;突出和解、调解在仲裁中的重要作用,细化目标任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第三届汕尾仲裁委主任石磊(中)、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常务副主任许昌林(右)、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副主任赖建利(左))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许昌林就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加强仲裁工作的监管、支持和参与,促进仲裁工作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的融合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着眼大局、牢牢把握发展机遇。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影响力和竞争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优化汕尾市营商环境、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二是宣传开路,营造仲裁良好发展氛围。发挥各行各业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现代宣传媒介的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仲裁制度的认识,创造出仲裁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三是依法仲裁,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仲裁质量与效率,不断优化办案流程,不断提高仲裁办案人员公正公平办案的裁决能力和善于调解、化解纠纷的能力。
石磊同志强调,“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悠长。推动汕尾仲裁事业不断发展进步,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善谋者胜,实干者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辛勤耕耘下,新一届汕尾仲裁委员会一定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心谋发展,全意谱新篇,齐心协力,开创汕尾仲裁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更卓越、更突出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三届汕尾仲裁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参会人员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