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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汕尾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2023-12-23 18:41
  • 来源: 汕尾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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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决策公开

  1.落实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结合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完善会议公开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利益相关方、媒体、专家等列席会议纳入会议制度,根据办公会议议题,有关处室、单位均应提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市民代表、新闻媒体等列席会议建议。加强会议公开和议定事项及政策解读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和服务公开

  3.加强政策文件公开,健全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说明理由,随公文一并报批。对于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公开”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处室应在印发后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解读材料。按时公开经备案登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公开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4.严格落实政策解读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凡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各起草处室均应主动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改进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利用动漫、视频、图解等形式提升解读实效,解读内容应包含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

  5.严格做好市司法局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加强“放管服”公开,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方案、结果等。

  (三)进一步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6.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适当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等有关内容。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7.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答复内容、答复形式,强化答复内容的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答复应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避免复议诉讼纠错情况发生,努力让申请人满意。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及时进行自查,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8.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提高网站平台信息发布质量,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更新,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整全面,公开信息有效准确。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推进。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提高指导和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督促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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