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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办法》的政策解读
  • 2023-12-14 19:0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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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司法部对2012年公布并施行的《程序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日前,司法部公布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程序规定》共六章46条,其中单设“指派”一章,重点细化了指派程序。

  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是检验为民初心的“试金石”,都关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对法律援助制度的信心。法律援助机构作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主阵地,最大限度地规范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工作,是为受援人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的基石。

  近期,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起草了《汕尾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公开征求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核,局务会议审议,最终印发了《汕尾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办法》,通过公平合理、高效便利、有利于受援人的指派原则,为受援人合理指派,提供便捷、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三、主要内容

  《汕尾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汕尾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的责任主体、和指派方式,制定了公平合理、高效便利、有利于受援人的指派基本原则,结合办案时限、援助人员的专业优势、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情况和被告人羁押地远近等因素,合理指派。如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求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二是对通知类、申请类法律援助事项案件的指派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由指派人员根据事项具体情况提出拟定法律援助人员意见,由法律援助处审核。对审批后需制作的格式文书也进行了规定。三是对指派法律援助事项的时效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指派人员应当自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派工作等。通过规范我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工作程序,为受援人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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