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十三五”期《汕尾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贯彻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是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附件:
汕尾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7日
| 索引号: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8-08-20 | |
| 名称: | 汕尾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汕尾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8-08-20 | |
| 主题词: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十三五”期《汕尾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贯彻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是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附件:
汕尾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7日
主办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660-337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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