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档案局,各普通高校、省属技工院校,省属中小学校,省外高校在粤办学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规范工作指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规范工作指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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