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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1-09 15:15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660-3363246。

  附件: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pdf

  附件2: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转移市县明细分配表.pdf

  附件3: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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