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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强化知识产权工作项目需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2 11:17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局派出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强化知识产权工作项目需求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2〕283号)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增强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汕尾市强化知识产权工作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请各单位对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和市委、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最新要求和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和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对我局提出的拟立项的项目名称、项目方向、申报主体提出意见;如有承担该项目的意愿,请填写相应的经费预算和项目绩效。其中,项目绩效须明确项目执行期限内(原则上为2023年度)可量化的考核绩效指标。

  (二)请各单位围绕经费使用八大领域,认真谋划并提出2023年强化知识产权工作项目建议意向,填写在项目需求征集表的“可加行”中(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方向、申报主体、经费预算、项目绩效和意见建议)。其中,项目绩效须明确项目执行期限内(原则上为2023年度)可量化的考核绩效指标。

  二、征集范围

  (一)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本辖区内的各行政区县,高新区、特色产业园、孵化器等主体,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汕尾分中心)等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各行业(产业)社会组织和相关平台等,填写需求征集表,促进类项目汇总后报给市局知识产权促进科,保护类项目汇总后报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二)请其他各相关单位登陆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或官微下载征集表,填报后可编辑文档与加盖公章PDF版通过邮箱直接报送市局相关科室。

  三、征集时间

  请于6月23日前,将需求征集表填报好并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并请可编辑文档与加盖公章PDF版通过邮箱直接报送市局相关科室。同时发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swzscqcj@163.com和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swzsbhk@126.com。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强化知识产权工作项目需求的通知.doc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刘雨薇、梁雅纯,联系电话:060-3380707;知识产权保护科朱俏密,联系电话:0660-38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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