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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行《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7-16 09:20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根据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举行《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2021年第4号)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

  地点:汕尾市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市监大楼九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机构人员名单

  主持人:马仲文 市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听证员:陈志强 市局协调应急科一级主任科员

  郑婷婷 市局政策法规科一级科员

  监督员:卓楚敏 市局机关党办一级科员

  陈述人:曾庭跃 市局食品生产科科长

  彭勤学 市局食品生产科一级主任科员

  书记员:李秀琳 彭逸铭

  工作人员:陈思奕 陶庆平

  三、听证参加人

  李英格 食品生产企业代表

  徐文生 食品小作坊代表

  杨佳南 食品小作坊代表

  杨景云 食品生产企业代表

  黄国童 食品小作坊代表

  叶春青 食品小作坊代表

  林嘉莹 食品生产企业代表

  刘创新 食品小作坊代表

  罗娘清 食品生产企业代表

  马伟炉 食品小作坊代表

  李文生 海丰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股股长

  郑余灶 陆丰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股股长

  罗国锋 陆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股股长

  吴晓升 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股长

  吕调元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

  陈晓捷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华侨分局

  四、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1.携带证件,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

  2.遵守听证纪律;

  3.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辩论;

  4.审阅、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名。

  五、会议议程

  (一)书记员核实听证参加人到场情况。

  (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员、书记员,说明听证事项,介绍听证规则,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纪律和听证会场有关注意事项。

  (三)陈述人汇报《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背景、法律法规依据、修订内容基本情况。

  (四)听证会参会代表依次对《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陈述意见或建议,提出合理诉求和依据。

  (五)听证事项需要听证陈述人质证、辩论的,在听证主持人组织下进行质证、辩论。

  (六)听证主持人作总结性发言,宣布听证会结束。

  (七)签署听证笔录。

  特此公告。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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