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管理权限重心下移,方便群众办事,推进简政放权纵深发展。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9月16日起,将市局承担的辖区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及监管事项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依法实行属地许可登记及日常监管,市局不再承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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