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经汕尾市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2024年度共有95名同志通过药学、中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见附件1)。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规定,现对上述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15日至9月19日止。请各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于9月26日前寄送评委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药品经营机构,督促其按照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受理部门:汕尾市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人:莫琼珍、王智育
联系电话:0660-3314080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汕尾市生物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et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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