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汕农领鲜”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申请(第二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对汕尾市“汕农领鲜”公用品牌拟授权使用企业(产品)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将汕尾市“汕农领鲜”公用品牌授权使用企业(产品)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方式:0660-3360599。
附件:汕尾市“汕农领鲜”公用品牌授权企业(产品)名单.docx
汕尾市优质“土特产”公用品牌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代章)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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