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我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推荐性地方标准制订程序的要求,现就《地理标志产品 陆河青梅》一项市级地方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10月18日前将《市级地方标准规范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邮箱:swzjbzhk@163.com;联系电话:0660-3360599),逾期视为无意见。 标准文本及《市级地方标准规范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 陆河青梅》(报批稿).docx
2.市级地方标准规范意见反馈表.doc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