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制定科室 | 抽查任务 名称 | 实施部门 | 抽查事项 | 抽查 类型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对象总数 | 抽取比例 | 抽查时间 | 是否部门联合抽查 |
44150002024001 | 信用风险科 | 全市企业不定向抽查 | 各县(市、区)局、分局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 不定向 | 2023年度年报的企业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全市企业数量 | 按2%的比例抽取全市(风险较高、高的登记注册企业)下发各县(市、区)局、分局。各县(市、区)局、分局按工作实际抽取(风险低、一般的登记注册企业) | 2024年10月31日前 | 是 |
44150002024002 | 标准化科 | 对全市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抽查 | 标准化科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全市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 | 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公开声明2023年10月-2024年8月标准的数量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团体标准随机工作指引》《企业标准随机工作指引》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2024 年12月底 | 否 |
44150002024003 | 广告科 | 广告行为检查 | 县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及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全市企业数量 | 10% | 2024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04 | 计量科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 | 定向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方或销售者 | 实施部门统计 | 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比例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05 | 计量科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定向 | 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 实施部门统计 | 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比例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06 | 价监科 | 直销行业打传规直专项抽查 | 各县(市、区)局 | 直销企业及关联主体是否存在违规直销、传销、虚假宣传等行为。 | 定向 | 辖区直销企业及其关联主体(包括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等) | 各辖区直销企业及其关联主体(包括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等) | 30% | 2024年4月至11月 | 否 |
44150002024007 | 价监科 | 电子商务平台不正当竞争、涉传行为专项抽查 | 各县(市、区)局 | 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存在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及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是否存在传销行为及为传销提供条件行为 。 | 定向 | 辖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 | 各辖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 | 30% | 2024年4月至11月 | 否 |
44150002024008 | 价监科 | 价格行为检查 | 各县(市、区)局 | 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香味的检查。 | 定向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各辖区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 | 50% | 2024年4月至11月 | 否 |
44150002024009 | 认监科 | 强制性产品 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市局 |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及获证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定向 |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由省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指定任务明确检查对象)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对象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比例 | 2024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10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抽查 | 市局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 定向 | 获得省市场监管局颁发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 根据省局文件要求确定 | 根据省局文件要求确定 | 2024年10月31日前 | 是 |
44150002024011 | 自愿性认证 从业机构监督检查 | 市局 | 认证活动、认证结果监督检查 | 定向 | 获证组织(由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指定任务明确检查对象) | 市场监管总局统计 | 按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执行 | 2024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12 | 食品生产科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科 | 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事项 | 定向 | 全市湿米粉、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 | 20家 | 50%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13 | 食品生产科 | 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 | 食品生产科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 定向 | 全市生产领域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和食品用洗涤剂 | 11家 | 50%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14 | 特种设备科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常 规监督检查 | 定向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由实施部门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统计 | 不多于1% | 2024年12月31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15 | 特殊食品科 |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特殊食品定向抽查 | 各县(市、区)局、分局 | 特殊食品销售者经营资质、产品合法性、进货查验、销售过程控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 | 定向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保健食品销售者 | 1540家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16 | 网监科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履行主 体责任的检查。 | 定向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2家 | 100% | 2024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17 | 知识产权保护科 | 我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定向抽查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专用标志使用是否符合《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3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规定 | 定向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 | 2 | 100% | 2024年12月31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18 | 知识产权保护科 | 我市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定向抽查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情况; 2.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运行情况; 3.重点专业市场内经营者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 定向 | 重点专业市场 | 2 | 100% | 2024年12月31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19 | 知识产权促进科 | 2024年商标代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知识产权促进科、各县(市、区)局、市局派出机构 | 商标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商标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 定向 | 全市商标代理机构 | 42 | 30% | 202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 否 |
44150002024020 | 食品经营科 | 2024年度食品经营单位双随机抽查计划 | 各县(市、区)局 |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餐饮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落实情况;食品销售者主体资质、进货查验、销售过程控制等《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义务。 | 定向 | 全市持证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 | 约160家 | 按50%比例抽取 | 2024年11月前 | 否 |
44150002024021 | 相关业务 指导科室 | 各科室、各县(市、区)局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行开展双随机抽查 | 各科室、各县(市、区)局 | 各科室、各县(市、区)局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抽查事项开展 | 定向或不定向 | 对应各抽查对象库 | 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辖区内企业自行开展抽查(市局抽取并组织实施检查的企业数量计入各县(市、区)局2024年度企业年度抽查总量) | 2024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150002024022 | 相关业务 指导科室 |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 各科室、各县(市、区)局 |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其他工作计划、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实现部门联合抽查的,也可进行动态调整) | 定向 | 对应各抽查对象库的交集 | 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 根据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 2024年10月31日前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