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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汕尾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 2019-11-19 10:39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为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工作和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护校园食品安全,11月18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汕尾学校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邀请了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副教授马丽萍进行主题宣讲,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李馥薇科长到场进行指导。市直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全市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和食堂、餐饮承包企业负责人共600余人参加本次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马丽萍副教授进行“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题宣讲。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系统科学地对学校食品安全“八个确保、四个规范”的具体要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深入宣教,让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掌握了食堂日常管理知识,明确了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如何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戟分析了当前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形势,要求学校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日常管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活动现场,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向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和食堂负责人、餐饮承包企业发放《广东省校园食堂从业人员常识手册》、《广东省校园食堂从业人员“八个确保、四个规范”常识》、《鸡蛋加工的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天天讲安全》等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与其食堂负责人、餐饮承包企业负责人现场签署《广东省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汕尾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方面达成共识。今年以来,联合组织了春、秋两季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一系列工作。同时,通过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行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推进“明厨亮灶”以及食品安全档案规范化建设等举措,着力构建学校自律、部门监管、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月18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279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2282户次,约谈学校负责人27人次,责令整改108家,立案14宗。抽检学校及其周边食品890批次,合格率达99.77%。全市学校实现食品安全规范化档案建设率、量化分级“灭C”率、“明厨亮灶”覆盖率、食堂自查自纠率四个“100%”。

下一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继续联合市教育局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朱琪琪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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