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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11:18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大力实施推进“百千万工程”、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提升发展动能,服务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及形势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市场监管主要情况及数据分析

  (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活力进一步迸发

  一是经营主体总量稳步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市实有各类经营主体264792户,注册资本(资金数额)期末累计2610.90亿元,较2022年底分别增长21.54%、4.35%。其中:企业40012户,注册资本2448.77亿元;个体工商户222772户,资金数额110.94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户,出资总额51.19亿元。近年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出的红利,促进经营主体量质提升,全市经营主体发展呈现稳中快进态势。

  二是服务业突飞猛进,第三产业发展强劲。从经营主体产业分布情况来看,全市第一、二、三产业经营主体数量比为4∶10∶86。从产业发展速度来看,文旅市场的升温,带动了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第三产业仍占据主导地位,登记在册户数达228829户,是经营主体的投资重点。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为全市经济稳健发展、促进就业提供了支撑、奠定了基础。

  三是突出“制造业当家”,第二产业呈向好态势。2023年度,我市第二产业新登记经营主体5376户,同比增长 41.44%;期末实有第二产业经营主体26162户,较去年同期增长16.32%。其中:新登记制造业经营主体4466户,同比增长46.23%;期末实有制造业经营主体21667 户,较去年同期增长16.38%,经营主体数量在各产业中排第三位,仅次于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表1 :2023年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发展情况分布表(单位:户)


经营主体


产业

分类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计

产业占比

第一产业

1896

5897

2008

9801

3.70%

第二产业

7775

18387

0

26162

9.88%

第三产业

30341

198488

0

228829

86.42%

合计

40012

222772

2008

264792

100%

  四是新登记经营主体增长势头强劲。2023年,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64590户,同比增长51.08%。其中:新登记企业8267户,个体工商户5624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1户,经营主体增长率持续创新高,特别是新登记个体工商户增长率为近5年最高。有力表明在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下,通过便利准入、减负降本、精准纾困等综合措施,为经营主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各类经营主体的经济信心进一步提振,经营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汕尾经济回暖趋势明显。

  表2:2023年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情况表(单位:户)

时期

经营主体

其中

各类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户数

同比%

户数

同比%

户数

同比%

户数

同比%

2023年

64590

51.08

8267

11.46

56242

59.82

81

-44.14

  五是县域经营主体蓬勃发展。2023年,全市县域共登记各类经营主体64506户,其中,市城区11003户,红海湾经济开发区616户,华侨管理区120户,海丰县37708户,陆丰市11808户,陆河县3251户。海丰县新登记经营主体数量几乎占据“半壁江山”,全市新登记的6.46万经营主体中,58.38%分布在海丰县。

  表3:全市2023年县域经营主体新登记数据一览表(单位:户)

  

(按登记机关统计)


经营


主体

地区

本期登记

各类市场主体户数合计

内资(非私营、私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海丰

37708

3757


33923

28

陆丰

11808

1360


10417

31

陆河

3251

657


2582

12

城区

11003

2297


8702

4

红海湾

616

86


526

4

华侨

120

26


92

2

  六是经营主体注销数量有所提高。2023年度,全市共注销各类经营主体17765户,同比增长2.83%。其中,注销各类企业3180户,同比增长-5.3%,注销个体工商户14504户,同比增长4.92%。我市持续畅通市场退出渠道,促进经营主体“新陈代谢”。

  七是“个转企”超额完成。2023年,全市新登记“个转企”1600户,超额完成2023年度目标任务。按转型产业类型划分,第一产业108户,第二产业386户,第三产业1106户。按转型企业区域划分,海丰完成“个转企”820户,占比51.25%;陆河完成263户,占比16.44%;陆丰完成279户,占比17.44%;城区完成198户,占比12.37%;红海湾完成28户,占比1.75%;华侨完成12户,占比0.75%。

  八是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及四上企业培育稳步推进。2023年以来,我市营利性服务业营收增长情况良好,一、二、三季度增速均在全省前三。2023年1-11月,营利性服务业营收38.76亿,增速为14.2%(2023年12月数据要到今年1月底才出)。已牵头培育31家服务业企业入库,有31家餐饮企业成功培育入库。

  (二)助力“百千万工程”成效明显,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出台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措施20条,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措施18条,组织做好市领导挂点联系、走访调研等相关协办工作,助力我市“百千万工程”。

  一是推动农贸市场品质不断提升。印发了“开展农贸市场提升行动”“推进美丽圩镇农贸市场提升行动”等工作方案,组织 57家农贸市场参与了提升行动(占全市126家农贸市场的45%,超额完成了省局下达的不少30%的工作任务),积极打造了8家“兴旺商圈示范市场”、15家“美丽圩镇示范市场”,农贸市场规范化、品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县域产品质量、品牌、标准基础不断强化。印发“推动涉及农业农村的农产品、食品加工等产业的质量、品牌、标准建设”系列工作方案;发布《汕尾马鲛丸》预制菜团体标准制,累计参与《潮菜油泡鲜鱿》《潮菜生炊鱼》等13项潮菜“湾区标准”制订,助力我市打好“海洋强市、融湾先行”产业强擎攻坚战。发布《杨桃生产技术规程》等12个市级地方标准。广东省传统优势产业(莲花山茶)扶贫标准化试点通过终期验收,大幅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动陆河青梅、陆河沉香、陆河油柑、陆丰大安蒜申报地理标志商标,陆丰大安蒜申请项目已通过国知局审查员审核。

  三是质量强市稳步推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5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为350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参与2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并完成发布;药品检验实验室正式启用,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广东省质量监督海洋食品检验站(汕尾)已进入设备招标阶段,建成后将为我市海洋牧场建设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质量工作激励机制日益完善,出台《汕尾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并成立了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和秘书处,同时将质量工作资助资金列入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

  四是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建设2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形成一批产业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组合,我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共809件,十年以上维持率17.06%,全省排名第6,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持续增强。

  五是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提升。重点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倍增计划”,截至11月份,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金额达13.06亿元,同比增长791%,增速排名全省第三。

  (三)强化安全监管毫不松懈,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陆河县被正式命名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制度规定等进一步完善,逯峰书记、海涛市长等9名市领导带头“包保”食品安全,推动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协同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市、县、乡、村四级2994名党政干部共同落实“包保”任务,“三张清单+两份承诺书”已覆盖全市在产在营的34566家食品生产企业,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每季度督导全覆盖。全市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943宗。深入落实省、市民生实事,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692批次(覆盖量达到“每千人7批次”,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每千人5.5批次”和市下达的“每千人6批次”任务)、农产品快检296959批次和“两品一械”抽检853批次,均已超额完成省、市民生实事下达的任务要求。印发《“创新药品抽检+日常检查融合监管模式”综合改革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并实施,监管效率进一步提高。开发“善美药安小卫士”药械妆不良反应和质量传报新平台,开拓了药械妆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新渠道。

  二是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患未然。紧盯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特种设备、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督查指导,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落实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对我市2213个经营主体及其产品进行记分,并予“失信等级”分类。  

  (四)执法维权深入推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竞争执法工作开创新局面。市、县(市、区)两级均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市、县(市、区)两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建立部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做到应审尽审。

  二是重点领域监管打造新亮点。在2023年汕尾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以94.94分位列第一。企业年报率连续两个年度居全省第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禁毒攻坚和反偷渡反走私“1018”专项行动。全市共计查处各类案件1411宗,涉案货值2960多万元,罚没722.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宗,其中,查处1宗假冒化妆品、保健品重大案件,查扣涉案货物14吨,涉案货值2690万多元,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查处一宗涉嫌生产侵权假冒香港“美心流心奶黄”月饼案件,查扣成品月饼 2820盒、散装月饼 8200个。强化重点时段监管,发布《汕尾市旅游市场规范经营指引》,节假日期间坚持在岗在班,以“汗水指数”换取消费者“幸福指数”。强化新业态行业监管,出台制定“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13条措施;出台了《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明确了业务科室在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发展中的工作职责。

  三是放心消费环境焕发新面貌。强化消费维权,2023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56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6万元;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793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82家,任务完成率分别为264%、273%。

  二、存在问题及短板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技术机构建设与省内先进城市相比,在满足产业发展、企业需求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安全监管方面。后疫情时代,一些经营主体面对生产经营困难和竞争压力,极易产生放松质量管理、降低安全投入甚至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心态,给市场监管领域带来安全风险。

  (三)监管执法方面。破解人少事多的办法还不够多,统筹应对消费投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上来,统一到市“两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紧扣“实干汕尾”之创新实践,落实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高质量发展重点攻坚年”行动为主抓手,突出抓好“百千万工程”和“绿美汕尾”建设,助力“海洋强市、融湾先行”,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安全、助推高质量发展,切实有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全力服务“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经营主体,确保县镇村经营主体实现有效增长。继续抓实抓细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围绕美丽圩镇要求,打造干净整洁、规范管理的农贸市场。

  (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为抓手,持续推进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化。聚焦企业关切,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推动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推进我市个体工商户健康有序发展。统筹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部门内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力度。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常态化应用。继续抓好系列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全力助推我市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品牌建设。1.全面推进质量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等配套政策文件,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加快推进广东省质量监督海洋食品检验站(汕尾)、广东省医疗器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广东省质量监督风力发电设备材料检验站(汕尾)和广东省质量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动力电池检验站(汕尾)2个省级检验站项目的申报工作。2.推进“先进标准+”建设。推进我市传统产业、预制菜等行业团体标准及市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大力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提升行动,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推进《菜-稻-菜轮作生产技术规程》等10项农业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3.大力开展品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市直有关部门出台引导、支持企业积极创建质量品牌的政策措施,制定农产品品牌创建相关工作方案;发挥市质量强市办牵头作用,围绕我市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加大培育高端品牌,打造一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等知名品牌,持续跟进“陆丰大安蒜”“陆河青梅”“陆河沉香”“陆河油柑”等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进度,擦亮区域地理标志品牌名片。

  (四)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完善高新区重点产业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推动全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增效。强化产业知识产权创新导向,引导产业集聚区建立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制定并发布产业专利导航1个以上,推动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决策、企业创新深度融合。贯彻落实省委“双百行动”部署要求,推动专利转化工作,促进全国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与我市中小微企业对接,完善“高校院所+产业”专利供需平台。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新增建设企业和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的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2个以上,支持我市创新主体开展精准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培育一批国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

  (五)全面规范市场秩序。大力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密切关注“米袋子”“菜篮子”等生活必需品和节庆商品、礼品及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推动完善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扎实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放心消费承诺店”“放心消费承诺示范街”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绿色消费教育引导,助力“绿美汕尾”建设。

  (六)全面强化安全监管。抓好“三品一特”监管,严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防线。加快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继续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确保年度督导率、干部承诺书上传率、食品安全责任人配备率达100%。结合监督检查同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确保经营单位抽考覆盖率达70%以上。不折不扣做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民生实事,统筹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不少于1.6万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全市70家农贸市场(含超市)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25.2万批次;完成680批次药品监督抽检任务。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特种设备“两个规定”,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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