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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知识产权更上新台阶 谱写市场监管新篇章——解读《汕尾市知识产权局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22-12-01 20:45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助推知识产权更上新台阶 谱写市场监管新篇章:

——解读《汕尾市知识产权局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撰稿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赖建利

  

   今年以来,全市知识产权系统、有关单位(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持续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决策部署,将知识产权作为创优营商环境重要抓手,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2021年12月23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汕尾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工作经费扶持。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规范相关项目办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在2022年11月1日印发了《汕尾市知识产权局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已经印发一个月有余了,这前前后后,我们知识产权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走访企业、入户调研、拜访高校学者、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最终才形成了这个《实施细则》,总的来说《实施细则》效果还是很好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解决了以前很多“难点痛点堵点”。

  《实施细则》内容包含五章,共三十条。第一章:总则。由第一条至第五条组成,内容主要包括《细则》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资金来源、管理原则。第二章:项目类别、标准及申报要求。由第六条至第二十三条组成,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类别及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不予资助的情形。第三章:申报审批流程。由第二十四条组成,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受理、审定、资金拨付的程序规定。第四章:监督管理责任。由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组成,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获得项目工作经费的责任、项目管理规定、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由第二十九条、三十条组成,内容主要包括细则实施期限、实施过程遇到上级政策变化的执行方式。

  《实施细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实施细则的出台将引导全市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维权能力:实施细则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和维权能力,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为创新和创造提供更好的环境。三是促进创新创业发展:实施细则将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在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方面的创新活动,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推动汕尾市经济的创新发展。四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实施细则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包括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和有序的市场环境。五是强化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实施细则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了解,培养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公众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从而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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