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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03 16:49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市局机关各科室、派出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粤府〔2022〕9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2022年)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3日

  

附件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 (2022年)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

检查对象

检查任务数(次数)

责任科室

1

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的联合检查

发起部门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1次/年

认监科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联合部门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规范性监督

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联合检查

发起部门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各类学校

1次/年

食品经营科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联合部门

市教育局

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堂管理规范等的检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检查

市公安局

对食品安全的检查

市卫生健康局

对食堂安全卫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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