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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7-05 09:12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为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2016年开始实施的《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进行修订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决定对《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中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和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7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名额(20人)及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3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代表7人(以上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组织推荐产生)。

  2.政协委员、人大代表2人,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代表2人(由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组织推荐产生)。

  3.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代表6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各县区局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参加)。

  四、报名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采取以下方式报名。

  (一)现场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往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人员,请从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并逐栏填写后发送至邮箱:swspqs@163.com。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18:00前。

  (三)申请人参加听证会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听证会举行的2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人、听证参加人等名单,并在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人、听证参加人等名单。

  报名地址: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路段)

  联系人:曾庭跃  

  联系电话:0660-3388206

  电子邮箱:swspqs@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汕尾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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