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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24 16:54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市局机关各科室、派出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粤府〔2022〕9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2024年)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2024)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

检查对象

检查任务数(次数)

检查层级

1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联合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

1次/年

市、县

联合部门

市消防救援支队

对食品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汕尾海关

对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隶属海关

2

对燃气气瓶充装的联合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气瓶充装单位

1次/年

市、县

联合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气瓶充装单位燃气经营的监督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对气瓶充装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

对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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