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农产品地理标志 海丰油占米(征求意见稿)》等3个地方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我局组织起草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海丰油占米(征求意见稿)》《汕尾市双季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海丰油占米优质丰产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等3个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起止日期
2021年6月6日至7月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通信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
邮编:516600
(二)邮箱:swzjbzhk@163.com
(三)电话:0660-3360599
为便于沟通、反馈信息,确保起草单位能够完整了解所提意见,请提供意见的市民在邮箱、信函封面中注明“汕尾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征求汕尾市地方标准《汕尾市双季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规程》意见的函+.zip
关于征求汕尾市地方标准《农产品地理标志+海丰油占米》意见的函.zip
关于征求汕尾市地方标准《海丰油占米优质丰产技术规程》意见的函+.zip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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