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商务领域执法职责划转工作,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机构改革办〔2019〕30号)和《关于将商务领域执法职责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汕机编办〔2020〕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划转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反馈。
通讯地址:汕尾市市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6室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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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6600
电子邮箱:swsjjfgk@163.com
附件:划转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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