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我局于11月13日在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汕尾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11月22日止,在公告征集期间,没有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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