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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地理标志产品 陆河青梅》(报批稿)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14 10:46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我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推荐性地方标准制订程序的要求,现就《地理标志产品 陆河青梅》一项市级地方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10月18日前将《市级地方标准规范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邮箱:swzjbzhk@163.com;联系电话:0660-3360599),逾期视为无意见。 标准文本及《市级地方标准规范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 陆河青梅》(报批稿).docx

  2.市级地方标准规范意见反馈表.doc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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