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汕尾市某某分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椰果世家”果肉椰子汁(专利号:ZL201230519751.6)专利号已失效,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经查明,当事人所销售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7日,而该产品专利号已经于2022年11月15日届满终止失效,当事人销售该产品属假冒专利产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事先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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