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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消委会:强担当 善作为以“汗水指数”换消费者的“幸福指数”

发布日期: 2023-07-28 09:02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非常感谢你们尽心尽力帮我们解决了退款问题,给我挽回损失,为你们点赞!”日前,消费者徐女士感激地说道。

  据了解,2016年8月,徐女士与汕尾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并陆续完成首付款支付和按揭手续,但是过了好几年房地产公司仍未能如期交房。徐女士提出退房退款要求未果,无奈之下向汕尾市消委会投诉。

  接诉后,市消委会联合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在多次沟通约谈后,该公司最终同意全额退回徐女士首付款,帮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徐女士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市消委会成功调解结案。

  这是2022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之一。在市消委会的办公室里,悬挂着一面面锦旗,鲜红锦旗上的寥寥数语,却凝聚着沉甸甸的感谢和信赖,也承载着荣誉,写满了责任,传达着谢意,倾注了消费者的期盼。

  近年来,全市全市各级消委会坚守在维权一线,以实实在在的“汗水指数”换取消费者的“幸福指数”,确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全力促进创建放心消费市场环境,做好消费者的“娘家人”。

  “据统计,2023年来,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投诉工单448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4万元。”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

  2020年以来,汕尾市的消费维权案例都能从全省数百个案例中脱颖而出,连续三年入选省十佳案例,向全省传授了“汕尾经验”。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段,组织党员干部走进景区、校园、社区、商超、市场,向市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常识。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报、刊、端、微、屏、网、台、视多形式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公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投诉数据分析情况,加大违法行为震慑力,让消费者多渠道多方面学习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二是做好消费权益保障。打造“3+3”多元共治体系,即“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方联动体系和“卖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属地消委会和市场监管部门”三级化解体系。指导建立消费纠纷解决“绿色通道”,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室,畅通主动和解消费纠纷渠道,提高消费维权效率。探索诉调对接机制,2022年底,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房屋受损要求商家赔偿遭拒,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省、市消委会联合协助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望获得全额赔偿,有效突破诉调对接关口,促进我市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是维权关口前移。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系列部署要求,主动靠前,实行维权关口前移。联合市、区市场监管局、马宫街道、金町湾社区组织全市餐饮、旅游住宿经营户召开提醒告诫会。专门开设旅游市场投诉专用微信二维码和举报电话,在保利金町湾景区和红海湾景区分别设立现场消费维权服务站,现场24小时受理和处置游客反映的旅游消费问题,缩减了投诉受理、办理和反馈的时间。

  四是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放心消费粤行动”民生实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累计发展“放心消费承诺示范街区”1个、“放心消费承诺单位”618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54家。进行投诉热点数据复盘,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和平台进行集中约谈,督促经营主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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