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务动态 > 工作动态

致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22-12-08 15:26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岁末年初历来是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易发期,受岁末停产休假和年初复工复产影响,特种设备使用可能出现,停工重启、管理缺失、人员流失、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岁末年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请各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国家标准有关要求,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

  “两有证”: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

  “一检验”:特种设备依法检验。

  “一预案”: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不得使用未经办理使用登记,以及未经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二)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取得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并对其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在使用特种设备时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作业人员在岗,确保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对在用特种设备(包括D级锅炉、简单压力容器等无需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四)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每台特种设备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五)加强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自行检查和经常性维护保养,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并组织开展全面检查,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节后停产复工特种设备重新投入运营前,应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对设备进行试运行检查和例行安全检查,特别注意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作出记录。

  (七)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求。

  举报投诉电话:12315或12345。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标签:
分享:
扫码浏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推荐: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是否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