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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汕尾个体工商户 2026年度 “名特优新”申报开始了!

发布日期: 2026-09-01 09:39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推动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自9月1日起开展汕尾市2026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自主申报,欢迎广大个体工商户踊跃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汕尾市范围内已登记注册、成立1年以上(成立日期在2025年9月1日前)的个体工商户。

  三、基础入库标准

  (一)申报基础条件。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

  个体工商户分型情况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https://www.gtgsh.com”进行查询。

  (二)不存在以下情形:

  1. 登记状态为非存续(即不含吊销、注销、撤销状态)的;


  2.未报送申报之日前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

  3.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4.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5.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6.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的;

  7.申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7.有违法行为正在被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

  9.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其他不宜纳入分类培育的情形的,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

  四、入库条件

  个体工商户达到上述基础入库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名特优新”入库标准:

  (一)“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二)“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持有或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经营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具有代表性;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等。

  (三)“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持有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四)“新”即“新型”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库。

  五、申报步骤

  (一)登录申报平台。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脑端及手机端登录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网址为 https://mtyx.gtgsh.com),选择广东省汕尾市,点击“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扫一扫”扫码登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或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汕尾市场监管”,点击下方“服务窗口”中的“名特优新申报”进入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点击“我要申报”-“开始申报”,长按并识别登录二维码,进入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执照”,进入申报界面。

  

  (二)填写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报经营者相关信息、营业收入、吸纳就业人数、缴纳社保人数等相关信息。

  

  (三)提交佐证材料。 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名特优新”其一进行申报,按照系统申报要求对应上传佐证材料即完成申报。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赶紧行动起来吧!

  附件: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pdf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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