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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食药监局开展河豚鱼及其制品专项检查行动

发布日期: 2016-04-26 00:00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小:

       春季是河豚鱼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避免因食用河豚鱼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陆丰市食药监局开展了河豚鱼及其制品专项检查行动。

       据了解,河豚鱼是一种味道鲜美但含有剧毒的水产品,尤其是其内脏和卵巢毒性最强,它所含的河豚毒素对环境抵抗力较强,经炒煮、盐腌和日晒等均不能被破坏,人一般在进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内就会发生中毒,重症患者则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对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

       此次检查以金厢、后坎等沿海地区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杜绝河豚鱼流入餐桌为目的,强化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明确告知河豚鱼是国家明令禁止食用和销售的食物,加大宣传提高餐饮经营者对河豚鱼及其毒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其守法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采购、不销售河豚鱼。此次检查行动尚未发现餐饮经营者销售河豚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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