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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宣传再下基层进企业

发布日期: 2021-09-03 09:48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2021年9月1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汕尾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前往海丰县开展法治宣传下基层进企业活动。在联安镇,40余名一线综合执法人员和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了活动。在广东娜菲实业有限公司,20余名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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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宣讲人员在联安镇人民政府会议厅解读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讲解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修订背景、修订亮点等,并对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进行了详细介绍。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小晖同志介绍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能,结合新出台的《监察官法》,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履职范围、履职方式、监察对象等进行了细致分析,要求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提高风险意识,拒腐防变。最后,法治宣传团队向活动参加人员赠送了《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行政执法文书范本》等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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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法治宣传团队走进广东娜菲实业有限公司。活动中,市市场监管局宣讲人员就近两年全市口罩企业出现的问题与企业人员进行了交流,并就产品质量和合同等方面向企业解读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示企业严把质量关,警惕合同风险。最后,向企业赠送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读本。

  本次活动是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法治宣传服务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企业经营存在的问题有机结合,下基层、进企业,促进基层执法监管和服务能力提升、指导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这次活动得到了市纪委监委的大力支持,活动前,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黄小晖组长对活动方案进行了悉心指导。

  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方位、多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切实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感受到风清气正,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看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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