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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汕尾应急标识的公告
2023-08-14 11:3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为制定全市统一的应急标识,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的认知度,促进应急管理合作与交流,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汕尾市应急标识图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

2023814日至2023930日。

三、投稿作品要求

(一)标识图案能够准确反映汕尾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特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特征明显,寓意深刻,视觉冲击力强。

(二)标识要易于识别,易于记忆,可应用于多种形式的宣传。

(三)标识图案须含有“汕尾应急”、“SWYJ”等能体现汕尾应急管理工作职能和内涵,代表应急管理相关名称的中文字样。要求文字与图案融于一体,相辅相成。

(四)按A4纸提供书面设计稿,须提供彩色、黑白图案各一份,采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电脑制作按照电子文件JPGBMP格式提供。标识设计尺寸:120mmX120mm

(五)作者须填写《汕尾应急标识征集报名和创意说明表》,创意说明不少于300字(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作品文字说明,包括尺寸、比例、颜色等),并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四、投稿方式

(一)作者需将提交作品的彩色稿、黑白稿、《汕尾应急标识征集报名和创意说明表》等,于2023930日前邮寄至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政法宣传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至指定邮箱。

1.作品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永和路北段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政法宣传科,邮编:516600,请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应急标识征集”字样。

2.标识征集邮箱:swyjjwhk@163.com,邮件标题为“汕尾应急标识征集+投稿者姓名”。

(二)联系人:梁辉存;联系电话:0660-3361270

五、评奖办法

1.汕尾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参投作品进行评审,最终选中的1个作品将作为汕尾市应急标识使用,作者可获得奖金5000元(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2.经审定,若参投作品没有达到规定设计深度,其奖项可空缺。

3.评选结果将在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六、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作品投出后,投稿者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投稿作品或宣传其投稿行为。

作品本身若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投稿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如已收到奖金则应将奖金退回,由此给主办单位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主办单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加工和再创作,且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该获奖作品及相关设计。

3.所有参选作品一律不退还,投稿作者需自行保留原稿。

4.有关汕尾市应急管理局的背景资料可关注“汕尾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官方网站进行了解。

5.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本通知内容,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拥有对本次汕尾应急标识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汕尾应急标识征集报名和创意说明表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38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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