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布点规划(2026-2030年)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了《汕尾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布点规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规范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的有力手段,有利于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满足群众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缓解我市特别是陆丰地区春节、中秋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供给侧矛盾,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及《关于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粤安监〔2015〕2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相关标准规范。
三、主要内容说明
《规划》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确定的“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原则,将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规划布点控制为4家(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各1家),现有的2个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及谋划建设的市城区、陆丰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库容能满足我市烟花爆竹需求。同时《规划》指导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规划,并明确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应具备的前置条件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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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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