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
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
受台风“塔巴”外围环流影响,9月7-9日我市沿海和海域有8级左右阵风,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海丰县台风蓝色预警已生效,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9月7日12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一步强化海上和陆地各项防风防汛措施,按照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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