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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汕尾市非煤矿山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采购公告
2025-09-09 10:07           来源: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2025汕尾市非煤矿山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采购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顺利实施,根据《广东省矿山行业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大纲(安全生产类)》的要求,我市将对非煤矿山重点企业、重点对象开展高质量培训,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发展。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拟通过自行采购第三方机构培训服务的方式,在全市开展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采购公告。

  采购第三方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开展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工作。

  二、项目预算费用和实施时间

  (一)项目预算费用:不超过5.5万元;

  (二)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9月下旬至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全部工作。

  三、采购工作要求

  1、本项目按照《2025年汕尾市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方案》(附后,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

  2、本项目将委托具有条件的培训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机构应具备《实施方案》所列条件。

  3、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7:00。

  报名时需将本机构有关资质情况(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所列内容)报送至相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报名:(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分支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登记证或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2)单位综合概况,包括培训力量基本情况、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等。

  (3)从事安全培训工作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及具体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

  4、递交地点:汕尾高新区光明三路市防灾减灾基地五楼511吴少敏,或报送至电子邮箱(swaqscxjzx@163.com)

  5、机构报名后,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将择优选择合适的第三方培训服务机构负责该项目,并按程序办理委托合同签订、项目费用的支付等工作。

  6、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对该项目的采购、实施等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吴少敏,0660-3383316,13428249626,swaqscxjzx@163.com)

 


 附件:



2025汕尾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顺利实施,根据《广东省矿山行业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大纲(安全生产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培训。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落实国家和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2025年年底前通过对非煤矿山重点企业、重点对象开展高质量培训,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目标任务

  将非煤矿山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纳入我市工伤预防行动计划,2025年对全市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实施工伤预防培训,提升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

  、培训对象

  对象为全市非煤矿山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

  、培训主要内容及学时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市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人员的实际情况,重点培训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与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生产安全事故与工伤事故防范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培训不少于24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24学时;班组长(含车间主任)培训不少于36学时,具体见下表:

  1.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序号

  培训内容

  学时(小时)

  1

  工伤事故预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4

  2

  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

  5

  3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6

  4

  事故及应急管理

  3

  5

  矿山行业工伤事故形势及典型事故案例

  2

  6

  国内外有关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

  2

  7

  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

  2

  合计

  24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序号

  培训内容

  学时(小时)

  1

  工伤事故预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3

  2

  安全生产管理

  6

  3

  安全生产技术

  6

  4

  事故及应急处置

  3

  5

  非煤矿山工伤事故形势及典型事故案例

  2

  6

  国内外有关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

  2

  7

  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

  2

  合计

  24

  3.班组长含车间主任人员

  理论培训

  序号

  培训内容

  学时(小时)

  1

  工伤事故预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3

  2

  安全基础知识

  6

  3

  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

  6

  4

  事故及应急处置

  3

  5

  矿山行业工伤事故形势及典型事故案例

  3

  6

  国内外有关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

  2

  7

  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

  2

  合计

  24

  实操培训

  

  培训内容

  学时(小时)

  8

  安全生产实训

  4

  9

  事故应急处置实训

  8

  合计

  12

  五、培训方式

  线下培训方式进行,采取课程学习、互动研讨、案例分析、实训等方式进行,使参训学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进度和计划安排

  严格按照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根据市应急管理部门提供的受训企业和培训人员清单进行培训需求调研,确定合理培训计划,组建讲师队伍,按培训大纲要求组织编制教材。

  计划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考试项目,于2025年12月上旬对培训项目进行总结,归纳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整改措施,做好项目的档案整理,及时向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项目报告。

  预计培训人数

  1、预计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4人(以报名为准)。

  2、预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人(以报名为准)。

  3、预计班组长含车间主任人员6人(以报名为准)。

  八、培训预算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预算不超过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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