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公   告
  
2019年 第1号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汕尾市鸿顺混凝土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要求,确定为汕尾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来信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程振群、冯晓霞;电话:0660-3200128,传真:0660-3383368;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永和路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2019年汕尾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第一批)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附件:
  
  
2019年汕尾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第一批)
  
  
  
1. 汕尾市鸿顺混凝土有限公司(延期复审)
  
2.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延期复审)
  
3. 信利电子有限公司(延期复审)
  
4.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司(延期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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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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