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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非煤矿山、隧道施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2009-09-04 10:33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汕安监[2009]105号

  关于对全市非煤矿山、隧道施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安明电〔2009〕1号)、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监明电[2009]28号)和市政府办《印发汕尾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09〕156号)要求,市安监局组织两个执法检查组从8月12日至13日对全市范围内非煤矿山、在建隧道工程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现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在县(市、区)安监局和市、县交通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检查了海丰县圆墩三角山石场、城区双发石矿有限公司虎地山采石场、陆丰市桥冲拿投山石场和陆丰市河东镇秋冬联泉石场等4家非煤矿山企业,中铁十八局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一分部鲘门隧道和三分部贵竹岭隧道、中铁十七局厦深铁路下狮提隧道等3处隧道施工工地。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有关企业都能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比较健全,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从业人员持证情况较好,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企业对安全投入比较重视,增加了对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等方面投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还不够强,如安全检查记录、值班登记记录、设备检查记录和安全会议记录不全,有些过于简单化;二是个别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不到位,作业现场有些防护栏杆破损、安全警示标志破旧、电线有破损迹象等等,对此,检查组执法人员都一一予以指出,并责令其当场改正,要求当地安监部门跟踪落实整改。

  三、下一步建议和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

  (一)各地和有关企业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和监控,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迅速、有序、有力和有效施救。

  (三)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现场管理,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各有关企业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日常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更新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四)要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隧道施工企业要根据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强的特点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从业人员在上岗前懂得本岗位所涉及到的设施、设备的安全要求,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把此通报转发至辖区内此次检查的企业。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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