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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8-06-20 09:46           来源: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汕安明电[2008]4

关于印发汕尾市2008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汕尾市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市安委办反映。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汕尾市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认真做好我市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部门《转发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平安汕尾”,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开展贴近实际、融入社会、内容具体,有力度、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提高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活动时间

  6  月130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为搞好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陈样新副市长担任组长,各主办单位一名领导任成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指导、研究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协调指导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61日陈样新副市长就2008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做法等接受《汕尾日报》记者专访,正式拉开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帷幕,由市安监局、汕尾日报社负责落实。

  (二)6月   8(星期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暨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活动,请市政府领导出席并发表讲话。

  “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交通局、市消防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局、中国移动汕尾分公司、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汕尾市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和市城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合主办。现场摆设咨询台,悬挂安全生产宣传画,发放各类宣传品,安全指引等,着重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对 “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开展全方位宣传和咨询;现场摆放本市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案例照片。启动仪式结束后,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至6月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由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消防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交警支队、市供电局等单位组织队伍进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服务,主要内容是送安全知识、安全科技、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五进”活动,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线,推动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渔船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人员深入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帮助排查治理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直接面向广大从业人员,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动员参与,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6月   13-16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全市各级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并在各媒体上宣传执法的基本情况,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执法权威的氛围。具体活动由各级安全监管局落实。

  (四)61日至15日,配合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短信息有奖”活动。具体活动由中国移动汕尾分公司落实。

  (五)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抑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广泛深入开展。由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落实。

  (六)组织举行“安全生产明信片知识竞答”活动。活动由市安监局、市邮政局负责,具体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市邮政局函件集邮分局抓落实。

  (七)组织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开展电力设施安全大检查和电力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防范用电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由市供电局、市安全宣传教育中心落实。

  (八)加强学校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1.各学校要利用板报、墙报、广播、网络、标语宣传安全知识,举办安全知识系列讲座。

  2、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教育活动。为推动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知识,要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中小学统一上一堂安全主题教育课,写一篇安全题材作文,动手制作一张安全祝福卡片寄送给亲人等活动。

  3、举办“校信通”安全校园行活动。由中国移动广东汕尾分公司为中小学校广大师生发放安全知识动漫小册子,让学生深受安全教育与启发,从而珍惜生命,爱护自己。

  以上工作由市教育局抓落实,市安监局、市消防局、市交警支队、中国移动广东汕尾分公司等配合。

  (九) “安全生产月”期间,继续组织参与“广东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电力等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进行调研、总结。由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安监局落实。

  (十)组稿参加全省“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和同一主题的国家“安全发展”高层论坛活动,在全社会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具体活动由市安监局负责,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抓落实。

  (十一)开展“安全走进亿万家”系列活动。

  1.组织参与省举办的“安全在我心中”摄影、书法、漫画、宣传画大赛。分四种类型征集作品参与评奖:即摄影作品、书法作品、漫画作品、宣传画作品四类。发动全社会成员参加,创作与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富有创意、有感染力,体现“安全发展”的主旋律的优秀作品。5月份启动,6-7月集中创作,8月中旬将参赛作品送省进行初评,由省统一将选拔作品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10月份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评奖并结合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六周年对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举办优秀作品巡回展览,出版优秀作品集。

  2.组织收看安全系列剧《平安是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拍摄的五十二集安全题材情景剧——《平安是福》,将于“安全生产月”期间在中央电视台第八套电视剧频道播出。各地要动员广大群众届时收看,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观念和安全行为的剧情讨论与交流。

  3.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联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竞赛采用笔答形式,由《劳动保护》杂志社承办。5月份印发竞赛试题,68月各单位组织职工答题参赛并回收答题卡,答题卡回收于8月底截止,10月公布获奖名单,年底召开总结表彰会。我市将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参赛。

  上述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具体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落实。

  (十二)“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以下活动:

  1.发动各媒体、各有关单位组织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活动。

  2.在汕尾广播电台等有关新闻媒体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栏目,大力宣传“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接受群众和媒体对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

  3.《汕尾日报》要进行系列报道“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刊登专版,进行深度宣传,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

  4.在网络媒体上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5.邀请有关媒体组织记者组跟随采访报道“安全生产月”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通过这些声像俱佳、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已经做出的决策部署,已经明确的方针原则,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传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

  以上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抓好落实。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本地区、本部门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市及各地各有关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此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播放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倡导和宣传先进典型,披露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各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使广大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前六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交流、吸纳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要积极探索以月促年、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海洋渔业及船舶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和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地各部门于75日前将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报市安委办汇总。

  “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1、治理隐患、防范事故2、遵章守法,关爱生命3、关注安全,平安是福4、关爱生命,关注安全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6、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7、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8、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倡导社会和谐风尚9、安全责任重于泰山10、强化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社会11、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12、提高安全意识,倡导安全文化13、以安全之桨,撑发展之舟14、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15、全面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16、以人为本,安全第一17、警钟长鸣,防微杜渐18、安全为人人,人人为安全19、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20、安全——我们永恒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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